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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新标准规定了高效空气过滤器和超高效空气过滤器(以下简称“过滤器”)的分类与标记、材料、结构与生产环境、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亮点
新标准对过滤器效率进行了新的规定,级别更详细,原为a、b、c、d、e、f级;
现改为高效过滤器:35、40、45三级;超高效空气过滤器:50、55、60、65、70、75六级。
重大变化
1.删除了过滤器防火性能分类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4.3);
2.删除了木工板及胶合板作为高效空气过滤器边框材料的要求[ 见2008年版的5.1.3.c)];
3.修改了过滤器出厂检漏的要求(见6.3,2008年版的6.3);
高效空气过滤器出厂应逐台进行检漏试验,不应有渗漏。
超高效空气过滤器出厂应逐台采用扫描法进行检漏试验,不应有渗漏。
4.删除了过滤器阻力限值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6.5);
5.增加了过滤器标称阻力的偏差要求(见6.6);
过滤器额定风量下的初阻力应大于标称值的105%
6.删除了过滤器耐压性能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6.7);
7.修改了过滤器计数扫描检漏试验方法(见附录b,2008年版的附录b);
在计数扫描的基础上,增加了光度计法
8.增加了高效空气过滤器消静电试验方法(见附录d);
采用异丙醇饱和蒸汽对滤料电荷的过滤器进行静电消除处理的实验方法
9.增加了高效空气过滤元件生命周期综合能效试验方法(见附录e)。
针对滤料和过滤器,采用实验手段模拟加速过滤元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积尘过程,通过监测积尘过程中的效率及阻力变化,对被测样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综合能效表现进行预估。
具体变化
重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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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服务于一体的空气过滤器生产企业